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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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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为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考虑到部分学生对于调整主修专业、合理规划学程安排、更好发挥学习潜力的客观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学校允许本科学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专业。

条件要求

学生申请转专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在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原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公共课成绩在B以上,专业课成绩在C以上 符合转入学院公布的各项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因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因参军、出国、身心健康等原因不在学状态的学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仅能申请学院(系)内转专业: 艺术学院学生 中法学院学生 外语类保送生。

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应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向教务处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及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获批后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此类情况下,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转入到与原专业高考招生分数相当或较低的专业学习。

如学生在某一方面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并具备一定的基础,经转入学院(系)考核、由转入学院(系)向教务处提出报告并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 申请在同一学院内转专业的,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

办理程序

(1)各学院(系)于每学年的春季学期初在“微人大”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公布本学院(系)各专业接收学生转专业学习的人数、条件、考试方式及录取标准。各专业接收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 10%

(2)学生于通过“微人大”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所在学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推荐并签署相应意见,并在公示后将同意推荐转出学生申请表报送至学生申请转入的学院(系)。同意转出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本学院(系)本年级学生总数的 10%

(4)转入学院(系)根据此前公布的接收条件审定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确定进入考试的初选名单并通知学生本人。转专业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或二者相结合的形式。

(5)根据考试结果和录取标准,转入学院(系)依据总成绩排名和拟接收的总人数,依序确定拟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并公示。

(6)教务处对各学院(系)报送的拟接收转入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最终确定学生转专业名单。

(7)转专业名单确定后,学生学籍信息将进行更新,学生以新专业身份选修下学期课程。

学分转换

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执行新转入专业同一年级的培养方案,修满该方案所有应修课程学分后准予毕业。转专业学生的本科学习年限要求与普通学生一致。

学生在原专业已修的课程,如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类别,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系)认定、教务处审批,可转换为转入专业相应的课程学分。

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该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如实记入学生的成绩单并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敲黑板!

转专业一般于大一学年春季学期才开始申请,各学院转出、转入规定不完全相同,但一般需要在原专业成绩排名靠前才可以顺利申请。所以,对于想转专业的同学来说,先上好第一学期的课程是最重要的